11月24日,北京市召开第五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到2020年,本市将新增残疾人就业1.5万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将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残疾学生有望享受15年免费教育。
“十二五”末期,全市共有4817名残疾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528名残疾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450名重度残疾儿童接受送教上门服务,残疾人高考录取率逐年提升。依据本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健全惠及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依据规划,本市将全面建设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各区将建立融合教育推行委员会,建立融合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评估规范,完善“双重学籍”制度,规范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有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同时,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确保每名残疾儿童接受1至3年学前教育。同时,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打通高等教育无障碍通道,促进残疾人终身学习。
到2020年,本市将新增残疾人就业1.5万人以上,所有市属党政机关、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吴文彦介绍,本市将统筹研究残疾人就业政策,厘清已就业人员构成,分析潜在就业空间,制定针对性就业帮扶措施。支持开展灵活就业、弹性就业、自主创业、居家就业、公益岗位就业等多种形式就业,拓展支持性就业,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扶持农村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获得劳动收益。加强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拓展就业服务领域,为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职业引导和就业服务,努力使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2020年前,本市将把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日前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两项补贴”覆盖各年龄段,实现分类别、分层次福利保障。“两项补贴”年度资金投入达到13亿元。未来几年,本市还将逐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支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将得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将得以优化,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疾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基本辅助器具购买租赁补贴制度也将得以完善落实。
本市还将规范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职能,推动二、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引导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理顺康复医疗价格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构建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制度,制定困难成年残疾人康复补贴办法,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政策,提高康复保障水平;依托社区和家庭开展日间康复照料、独立生活能力训练、知识培训等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入家门;推行“互联网+”服务模式,推广个性化适配服务,达到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统筹加强职业康复中心、托养中心、温馨家园等各级各类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合理布局、长效运营。畅通残疾人需求反映渠道,搭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一体”服务管理平台,开发残疾人服务管理系统,充实拓展“一卡通”应用,做到精准服务对接,业务管理留痕,资金发放入卡,实现“一卡在手,服务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