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教育部:我国残疾学生将享受12年免费教育
2015-12-01  腾讯网-京华时报  

字体大小:

  11月30日,教育部公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五周年特殊教育发展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实现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使残疾学生的免费教育达到12年。

  >>现状

  特教随班就读呈现萎缩态势

  2015年4月,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残联作为第三方对特殊教育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组组长、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介绍,“规划纲要”实施五年来,我国特殊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明显增加,中央特教专项补助经费从2011年的2500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4.1亿元;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2014年接受特殊教育在校学生达39.49万人。未入学残疾儿童数从2010年的14.5万人减少至2013年的8.3万人。

  不过,评估专家组也发现了特殊教育仍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地方仍将其定位为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而非残疾儿童应享有的权利。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全国仍有589个30万人口以下的县没有特教学校,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情况堪忧。此外,专家还发现特殊教育的随班就读呈萎缩态势,质量堪忧。

  >>措施

  将为残疾学生新编全科教材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介绍,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全国特殊教育学生平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以上,相当于普通学校的6倍多。此外,在特教学校创新推出“双学籍”,使残疾学生同时具有特教学校和一所普通学校的学籍,可以定期与普通学校的学生一起学习、生活。

  郑富芝表示,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的短板,总体水平不高,发展还不平衡,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今后我国将在“好”字做文章,办好特殊教育。加大投入,2016年将学生平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6000元,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十三五”期间实现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免费教育达到12年;同时对学前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优先进行资助。此外,我国还将健全标准,建立一套能够反映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融入社会能力特点的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一整套覆盖所有学科的新教材,让残疾孩子和其他孩子一样,能够同步接受新的思想和理念,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

  >>建议

  推动实施残疾人15年免费教育

  评估组建议,我国应加快推动《残疾人教育法》的立法,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改革特殊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将残疾人学前、义务、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实施15年免费教育。根据随班就读需要,提高普通学校资源教师配备标准。在编制结构中保证一定比例的康复等相关专业教师。在完成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研制和教材编写基础上,应开始研究非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建设,制定标准,加强内涵发展。

  ■重点问答

  今年高考7盲人录取没有高校拒收残疾人

  记者:今年,我国出台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办法,残疾人参加高考获得更多便利,未来还将有哪些举措,是否出现高校拒收情况。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今年全国有8位盲人考生报名参加高考,7人被录取。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巡视员李天顺:在高校录取后要给残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首先招生学校有主体责任,学校要根据每一个学生在学习生活环境方面的需要提供一些合理的便利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应当统筹各方资源支持学校。

  此外,随着更多的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残疾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教育要有所发展,质量要提高。根据2015年各省招生部门统计,目前没有发现符合高校录取标准的残疾人考生被拒收的现象。

  地方政府至少要安排一名残疾人公职人员

  记者: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能够就业,但在就业过程中却往往被拒之门外,一些企业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接收残疾人来工作,怎么办?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教育对残疾人来讲主要是改善功能,增加社会适应性,最终实现自食其力。中国残联在多个部门的支持下,将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都要以法律责任安置残疾人就业,目前这项制度执行得不太理想。“十三五”期间,地方的政府部门至少要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而且是作为公职人员。

  二是要启动按比例就业的公示制度。这已经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十三五”期间普遍开展,公示各单位按比例依法安排残疾人的情况,公示缴纳残保金的使用情况。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目前我们正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来完善残疾人就业退税优惠政策。

  三是加快推动辅助性、支持性就业。辅助性就业主要针对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康复者、重度肢残者不能够进入普通机构进行就业的残疾人实施辅助性就业。比如在家门口、街道、社区办一些小型加工厂来承接一些政府购买的加工的活。支持性就业,主要针对智障孩子在一些单位进行服务的工种,这需要特殊支持性制度来保障。

  四是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通过“互联网+”激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五是对义务教育结束后进入社会的残疾人加强职业教育的衔接,要有一个就业学习培训的过程,甚至拿到相关的就业证书进入到就业创业当中。

  相关链接: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首套残疾学生专用学习标准出台 涉及42门学科
· 北京市残疾学生15年教育将免费
· 教育部:招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须设资源教室
· 辽宁全面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 四川153名残疾学子考上本科
· “北京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启动 将接收残疾学生
· 维护受教育权:拒收残疾学生学校主管将被处分
· 教育部举行2023年年终总结会
·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 教育部等三部门发文:加快实现教育经费统计数字化转型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