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厅函[2016]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6年高校思想
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中央部委所属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意见》(教社科〔2007〕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精神,2016年将继续安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期次安排
第1期:6月12日至7月2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骨干教师100人。
第2期:6月12日至7月2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骨干教师100人。
第3期:10月29日至11月18日,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骨干教师100人。
第4期:10月29日至11月18日,省属高校、军队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和教学团队负责人100名。
第5期:12月6日至12月26日,本科“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骨干教师100人。
第6期:12月6日至12月26日,本科“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骨干教师100人。
二、选送学员要求
(一)根据2016年研修期次、研修内容和分配名额选送研修学员。学员年龄一般应在55岁以下,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已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的教师不再参加此项培训。
(二)学员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送学员应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四)学员研修期间就医时应交纳现金,医疗费用凭收据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学员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承担往返交通等费用。
(六)请认真填写《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登记汇总表》(1份)和《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登记表》(1份,原件由学员报到时交签到处)。省属高校、中央部委所属有关高校参加研修人员请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送。军队院校参加研修人员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汇总报送。教育部直属高校参加研修人员由学校汇总直接报送。请务必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并报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联系人及电话:王甜 010-69248888-3503,15011140029
传真:010-69243185
电子邮箱:twang@naea.edu.cn
三、报到要求
(一)报到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电话:010-69248888转6000)。
(二)报到时间
第1、2期:2016年6月12日
第3、4期:2016年10月29日
第5、6期:2016年12月6日
(三)报到注意事项
1.学员办理入学手续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为办理学员证、研修证书使用。
2.学员入学请自备以下学习材料:《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列宁专题文集》《毛泽东文集》、《邓小平文选》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文献;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等重要文献。
3.本通知为2016年各期研修班统一通知,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选派学员按时报到。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发入学通知。
4.需要接站的学员请务必提前一天将所乘车次、航班及到达北京的时间、地点及联络方式提前告知接站联系人(联系人及电话:邱冰娥010-69293838)。研修班将于报到当日在北京西客站(地面西停车场入口)、机场巴士公主坟站(公主坟立交桥西北角新兴宾馆停车场北侧)安排人员持牌接站。乘飞机来京的学员请乘机场巴士至公主坟接待站;乘火车至北京站的学员可转乘地铁至公主坟接待站;自行前往路线详见附件5。
附件:1.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名额分配表(第1.2.3.5.6期)
2.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名额分配表(第4期)
3.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登记汇总表
4.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登记表
5.自行前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路线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