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日前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在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过程中,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坚决狠抓治理乱收费,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推动政府不断加大对义务 教育的投入。
“一费制”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一项措施,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收费办法。经过3年的试点,“一费制”不断改进和完善,规范了学校收费管理,减轻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2004年秋季开学起,“一费制”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目前全国有超过半数的省份已经完成了“一费制”实施方案的前期制定工作。
张保庆在座谈会上指出,举办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义务教育的投入必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推行“一费制”,学生缴纳的杂费收入仅仅是学校公用经费的一种补充。各地在制定“一费制”标准时,必须同时制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按照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向学校拨付公用经费。这三个标准必须同时执行。对财力确有困难的县,省、地(市)政府对其实行“一费制”后的公用经费缺口要予以补足。各地既不能因投入不足、教育经费有缺口就放松对乱收费的治理,也不能只抓乱收费,而忽略了去抓住时机推动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认真解决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张保庆强调,不管有什么困难,各地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迟“一费制”的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对治理乱收费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推行“一费制”的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