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好全市教育系统内的突发事件,保证在第一时间内集中有效力量投入抢险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这个《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各大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火灾、水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交通、校舍倒塌、校外大型活动等引起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和性质,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立日常监测机构,依法开展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包括由于火灾、饮食、疫情、校舍倒塌、交通、集体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伤害。事件发生后,太原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提供的信息及危害程度,可能发展的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太原市教育系统要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突发事故信息报告系统;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校园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太原市教育局要求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原则,根据级别分别做出反应,并根据事件突发性质、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和减少危害及影响。为了保证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发挥作用,这个预案提出了十项应急保障措施:信息保障、指挥系统技术保障、抢险装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避难场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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