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人才规划纲要颁布 取消学校、医院等行政级别
2010-06-07    中国教育网 综合

字体大小: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2020年进入人才强国行列,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将取消医院、学校的行政级别。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中国6日颁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纲要称,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纲要提出了改进人才管理方式的主要任务: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纲要指出,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鼓励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推荐阅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文

  

  对于人才评价机制,纲要提出,要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纲要提出,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和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

  纲要提出10项重大政策和12项重大人才工程

  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2、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4、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5、文化名家工程

  6、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7、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8、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9、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10、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11、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12、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十项重大政策

  1、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2、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3、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

  4、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5、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6、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7、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8、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9、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10、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中国新闻网)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高校毕业生留校现状调查 学术近亲繁殖如何消除
· 人才纲要解读:打破藩篱 让人才“各得其所”
· 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 教育部:认真学习贯彻《人才规划纲要》
· 高层次人才户籍将可在京津冀地区自由流动
· 人才管理克服"官本位" 部分事业单位将摘官帽
·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怎样让本土人才"留"得住?
· 我国出台文件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未来4年中国将培养180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 中国科学报:行政级别与世界一流大学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