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
惩罚力度太弱,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效不容乐观
电子扫描书在淘宝网上销售红火,俨然已成为一个发展壮大的行业,但这种行为却侵犯了图书作者及出版社的诸多权利。“我国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身及去世后50年,除非是超过了著作权保护的有效期,否则淘宝商家这种随意扫描图书或是利用软件恶意从数字图书馆下载图书的行为,就是非常恶劣的盗版侵权行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说。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晶说:“淘宝网等电商平台上的此类侵权行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对于淘宝网这种只充当第三方平台角色的情况,我们通常采取直接投诉的方式;对于数字运营商本身就是侵权主体的情况,我们通常直接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方式处理。”记者又联系了几家有类似遭遇的出版社,其负责人表示对此类侵权行为大体也是采取投诉和诉讼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尽管如此,但维权成效依然不乐观。“我们利用淘宝知识产权平台,对淘宝网上的侵权图书进行投诉维权有一定的成效。但是淘宝自身监控呈起伏状态,时紧时松,对一些无经营许可证的店铺未进行监管和处理,对被投诉的店铺进行处罚措施不明确,存在选择性处理的现象,去年未处理情况达到20%。”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权部主任张晓霞很是无奈。
“如果作者或出版社对淘宝商家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话,淘宝网作为为侵权商家提供平台和收付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该承担相应的共同侵权责任。为了避免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淘宝网就要负一定的监管义务。”吴伟光说,“但现在的情形是,淘宝网并没有足够的动力去主动监管商户,重要原因在于目前的司法环境下,惩罚力度太弱,违法成本过低。”
正因如此,图书侵权现象虽然很猖獗,但相应的维权却并不积极,很多权利人明知权利被侵犯,却不愿站出来维权。对此,李晶解释说,“在现今电子商务平台爆炸式发展的趋势下,版权维护工作确实更加难做了,一是这么大的网络环境必须要有专人从事维权搜索工作;二是取证困难,比如要成为会员甚至购买移动终端设备才行;三是因为基于以上两点,导致维权成本提高,过低的赔偿金额根本不能弥补付出的维权成本。”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宋强也有同感,“数字领域维权确实存在着费劲但效果不好的情况,但即使这样也应该积极维权。因为作为权利人,如果连自己的权利都不去维护,还有谁来替你维权?”
出路
维权要“抱团”,惩处要加大,“堵疏”要结合
虽然困难重重,但京城的多家出版社仍在寻找数字版权维护的有效途径。从去年开始,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把关注点放在了网络侵权问题上。此外,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与中国版权协会反盗版委员会也联手共同打击网络侵权行为。这些第三方反盗版组织将单打独斗的出版社集中起来维权,从而降低维权成本,增强维权力度。
不少出版社都表示,希望国家版权局和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构能根据当前网络维权的实际情况,明确网络侵权的追查机制,加强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吴伟光认为,“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正在修改,修改成功后,会提高判赔数额。这样的话,以后著作权人对恶意侵权的网站和商家就可以提出惩罚性赔偿金的要求,如果这个数额能够弥补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的话,他们就会愿意来维权。”
除了靠法律上的“堵”之外,吴伟光还建议出版社加快进入数字出版领域的步伐,“如果以后出版社卖书的时候能够同时推出纸质版和价格低廉、质量又好的电子版,想来消费者也会做出理性选择,盗版电子扫描书的市场也就会逐渐缩小了。”(卢冉 肖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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