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这个“本世纪”是指上个世纪。但十多年来,这个出现在1993年国家教育纲领性文件中的“4%”,却一直没能达到。教育界人士呼吁将“4%”写入《规划纲要》,力争早日达标。
4%比重并不高
现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很少超过3%。其中2002年达到3.32%的峰值,此后又有所回落。目前,高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的均值为4.8%左右,中低收入国家的这个均值反而更高些。高等教育方面,我国此项财政性经费只占GDP的0.6%,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已超过1%,主要发达国家平均为1.7%。
观点:相比之下,我国对教育的投入显然偏低。国内大学除少数民办外,绝大多数为公立大学,教育经费应主要来自政府拨款。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专家指出,4%是《决定》中唯一一个数量指标,应全力兑现。
大学创收有弊端
现状:政府教育投入不足,大学通过自己创收来弥补,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学费,如培养MBA、EMBA、MPA、JM等专业硕士生,收费比较高一点。二是科研成果转化。这包括纵向经费来源,即各级政府科研投入。同时,大学为了增收,还承担相当数量的横向研究课题,主要来自企业。
由于内外投入均不充足,高校负债也已成为比较突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立高校银行贷款总额已超过2000亿元,大多用于学校新征土地、校舍和设备等方面。
观点:复旦大学党委书记秦绍德认为,大学自己搞创收会带来不少问题,最突出的是市场对学校施加的影响力加大,无形中会改变大学办学指针。目前全日制本科生均由教育部确定学费标准,大学不可能以高价来吸收未经录取的学生,这违背教育公正原则。在科研方面,横向课题太多并不好,特别是科技含量不高的低端技术服务太多了,就会分散师生注意力,牵扯学校主攻方向。我国在校生规模迅速扩张与基本建设投入增量已不相适应,高校向银行大量贷款后,有巨大资金缺口亟待弥补。
社会捐赠应激励
现状:牛津、剑桥大学各学院的经费主要来自大财团和社会各界捐赠,其他一般大学得到的捐赠款占总经费比例也达7%。日本公立大学所获捐赠占学校总经费15%,私立大学更达50%。但据测算,在中国,社会捐赠占高校经费比例不超过3%。
观点:我国捐赠保障制度特别是免税制度与教育发达国家的差异不容忽视,需进一步完善。按美国法律,个人或机构向公益事业捐赠可免除收入所得税,个人、公司免除的最高比例分别可达当年应纳税收入的50%和10%。而我国企业的捐款额度只在应纳税收入的3%以内,才可享受免税待遇。秦绍德认为,从表面上看,教育捐赠免税会减少一部分税收,但政府让税其实是一种转移支付,相当于把这部分收入用于办学,因此应动员、激励更多社会力量来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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