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08]71号
各部属在京高校、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京新出报〔2008〕101号)要求和我部主管在京科技期刊的实际情况,此次年度核验工作我部委托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进行集中核验,核验通过后各刊自行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大厅办理年检和换证手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刊年检范围
部属在京高校、直属单位主办的已在北京地区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科技期刊。
二、部门集中核验工作安排
(一)核验内容: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期刊的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等。
(二)年检材料要求:
1.用A4纸打印的经出版单位、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加盖公章的《期刊登记表》一式六份;
2.《期刊出版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3.用A4纸打印的经出版单位、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加盖公章的《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一式四份;
4.期刊出版单位2007年度连续出版的样刊一套;
5.社长、总编(主编)《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2007年期刊出版单位年度自检报告一份。
(三)核验时间:4月8日集中受理核验材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4月11日各刊自行领取核验材料。
(四)材料报送、领取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综合楼115会议室(第二会议室)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联系人:张铁明孙艳玲;电话:62338397
三、我部年检合格后请各单位自行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办理年检手续及换发出版许可证,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司
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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