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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博导终身制受肯定 下岗标准遭遇质疑
2013-02-21 中国科学报

  ●单纯以项目经费和成果数量来考核博导资格,也会让博士生过多参与导师的生产性项目,使学生沦为老师赚钱的工具,滋生“权力寻租”的空间。

  ●博士生导师制度并不是一项科学的制度,应该提高学生与导师之间选择的灵活性。

  年初,武汉大学宣布将对博士生导师实行岗位化管理,300名左右的“三无”(无经费、无课题、无成果)博导因为没有岗位而不能从事博士生指导工作。随后,武大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表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都在规定时间上报了上岗的博士生导师名单。这意味着武汉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改革已成定局。此举引发了外界对于“三无博导”下岗的种种质疑。

  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生导师制度的改革是否合理?涉及哪些利弊?中国博导制度该如何完善?近日,《中国科学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多名海内外学者。

  取消博导终身制受肯定

  变革博士生导师制度,取消博导终身制的“潜规则”,武汉大学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者,但它却是近来引起最大争议的一次。或许,这与此次因改革而下岗的博士生导师数量之多有关。

  2011年,教育部与相关高校共同推出博士生指标分配模型,根据一系列指标来确定各直属高校的博士生招生人数。据该模型测算,武汉大学博士生数量已经超过应分配数额。这就意味着,今年教育部原则上不会给该校增加博士生招生指标。

  截至2011年,该校共有1300余名博导,每个导师平均只能指导一两名博士生。博士生招生数量相对有限,而博导数量则持续增加,两者之间形成矛盾。

  记者了解到,1月初,该校41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在规定日期内报送了上岗博导名单。该校有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这项制度目前处于过渡期,为了照顾一些教师的情绪,部分院系将实行“轮流坐庄”,交替进行。

  在武汉大学的管理者以及部分学者看来,此次“新政”是取消高校博导终身制的一次大胆尝试,因为以往的博导选聘都是针对新增博导进行,而对于现任博导只是进行确认。这种延用多年的“通则”已到了需要改革的境地。

  实际上,近年来国内不少高校曾零星实行过博导的岗位化管理,也有博导下岗的先例,不过规模比不上武汉大学而已。《中国科学报》记者了解到,国内最早对博导终身制动刀的高校是吉林大学。2005年,吉林大学发起了一场博士生导师的选聘工作。该校原有博导800多名,最终获聘737人,落聘的博导约为5%,受影响人数远不如武汉大学。

  过去,博士生培养跟着社会需求走,存在一个明显的膨胀期。即博士生从培养到就业有一个时间差,在社会需求有限的前提下,学历需求日益饱和,从而造成近些年博士生就业问题压力激增的现象。

  海外学者、沈阳大学教授喻海良认为,博士生导师终身制其实并不合理,而取消终身制可以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博士生导师制度并不是一项科学的制度,应该提高学生与导师之间选择的灵活性,现在的制度有点‘强制招生’与‘强制不招生’的行为,与科学研究发展背道而驰。”他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对于此次武汉大学的改革,不少学者表示,废除博士生导师终身制,不仅能够净化博士生导师遴选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社会风气,还有利于恢复博士生导师的本来面目与职能。

  “中国处于一个发展转型期,科教界也是一样,尤其是博士生培养和职称梯队问题。武大的做法也许能够更加公平地分配生源。”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博士陈铁喜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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