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测算,现在或下一个20年,将是臭氧层最大的消耗时期。如果《蒙特利尔议定书》得到全面顺利地执行,臭氧层将在2050年得以恢复。
科学观测表明,在低层大气中所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总浓度自1994年已持续缓慢下降,而CFC替代品的浓度则不断上升。这证明《蒙特利尔议定书》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已初见成效。
回首《议定书》签署15周年,在2002年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期间,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总结了里约会议召开10年以来的十大成绩,其中开始着手恢复被破坏的臭氧层工作荣居榜首。
15年后的今天,《蒙特利尔议定书》183个缔约方国家仍然认可这些原则。作为地球峰会的先行者,《蒙特利尔议定书》被称作地球峰会的钥匙。
《议定书》功不可没
197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Molina和Rowland首先提出,世界上正在大量生产和使用的CFC是破坏臭氧层的元凶。1985年3月,21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签署了《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标志着保护臭氧层国际统一行动的开始。
《维也纳公约》签署两个月后,英国南极探险队队长Farman宣布,自从1977年开始观察南极上空以来,每年都在9~11月发现有“臭氧空洞”。这个发现引起世人震惊。
1987年9月16日,24个国家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议定书》及不同的修正案中规定了相关的受控物质和淘汰时间表。15年来,在《议定书》缔约方国家的不断努力下,全球保护臭氧层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氟氯碳(CFCs)全球总消费量已由1986年的110万ODP吨(ODP是衡量消耗臭氧层能力的单位,意为“消耗臭氧层潜能值”)下降为2000年的10万ODP吨。发达国家已基本停止了新生产CFCs的使用。在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允许使用回收的CFCs。发展中国家的消费量继1999年首次减少后,2000年再次减少,仅为1986年的49%。
——《议定书》的缔约方截止到2002年6月已达到183个,成为最为广泛接受的国际公约。目前,仅有伊拉克、赤道几内亚、阿富汗、不丹等10多个国家尚未签署《议定书》。
——替代品、替代技术的开发和发展始终充满活力。根据200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技术、经济评估委员会的报告,在所有行业中,目前发展中国家为实现《议定书》规定日程而所实施的淘汰,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是可行的。
——在防范性原则指导下,建立并完善了一整套基于科学研究、经济技术评估而灵活调整控制措施以及淘汰进度的运作机制以及相应的评估专家队伍。
《议定书》仍面临严峻挑战
由于全球保护臭氧层活动取得的显著成就,《议定书》被普遍认为是今后国际环境协议的楷模。然而,在充分肯定所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须清醒认识到全球保护臭氧层工作仍面临的严峻挑战。
推动更多的国家签署《议定书》及其修正案。尽管目前大多数国家已签署了《议定书》,但许多国家并没有签署其后的修正案。而如果某《议定书》缔约方不签署相应的修正案,则该缔约方就不承担该修正案纳入的新义务。事实上,继《议定书》之后,国际社会已陆续通过了《伦敦修正案》、《哥本哈根修正案》、《蒙特利尔修正案》和《北京修正案》。截止到2002年6月,分别有163、141、81和34个《议定书》缔约方分别签署了上述4个修正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这些修正案被其所有相应的缔约方严格履行,保护臭氧层的最终目的仍难以达到。如何推动更多的国家签署《议定书》及其所有的《修正案》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面临的重大挑战。
正确处理温室气体用作替代品的问题。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关注,人们逐渐发现臭氧层破坏和全球变暖密切相关。这不仅表现在大气中的臭氧变化将影响气候,气候变化则影响平流层中的臭氧,而且表现在广泛用作CFC/HCFC替代品的氯氟烃(HFC)是一种温室效应气体,并且已经被《京都议定书》列为受控物质的一种。尽管目前HFC的排放量与其他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相比仍然很小,但预计其排放量将会快速增长而不容忽视。如1990~1995年,HFC排放量在荷兰增长了72%,英国为86%、美国为74%。但如果对HFC的使用实施严格控制,那么就有可能延缓全球淘汰HCFC的进程,并为工业界带来新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人们也意识到使用HFC作为制冷剂有可能提高能效,减少设备的能源消耗,从而抵消其对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
遏制非法贸易的发展和向发展中国家的蔓延。非法贸易是由于CFC在不同国家间的巨大价格差引起的,最初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淘汰CFC时间进度的不同。当所有发达国家已禁止使用新生产CFC而仅能使用回收的CFC时,发展中国家仍可自由贸易CFC,这为非法贸易提供了货源。与此同时,成千上万台的CFC冰箱、汽车空调等其他制冷设备仍然在发达国家运行,这为非法贸易提供了市场。而且从技术上而言,回收的CFC与新生产CFC难以区分,这也为非法贸易提供了途径和可能。所有这些因素,曾使针对发达国家的非法贸易异常猖獗。但随着这些国家CFC在用设备的减少及打击非法贸易力度的加大,此类非法贸易活动已经逐步减少,到目前估计每年仅为2万吨左右。
顺利实施中、小企业ODS的淘汰。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较大企业由于在信息、技术和财务等方面的优势,大多在多边基金的帮助下,陆续完成了改造,成功地完成了ODS的淘汰。但中、小企业由于或者缺乏相应的信息而根本不了解ODS淘汰事宜,或者缺少技术和经济实力而无力实施改造。这些企业只能继续依赖于ODS继续生产直到被淘汰出市场或由于政策控制而破产。淘汰中小企业的ODS使用,不但对一个国家实现ODS的最终淘汰至关重要,而且有可能影响这些企业的生存。要顺利实施中小企业的ODS淘汰,就要不影响或尽量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这需要有关国家的政府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国际社会也必须意识到中小企业淘汰ODS的敏感性而在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
为应对上述挑战,国际社会应进一步加深对保护臭氧层工作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各国政府也应一如既往地遵循其对解决臭氧层问题的政治承诺,在政策、财政等方面对保护臭氧层工作给予应有的支持。尽管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削减有关部门保护臭氧层工作的经费,压缩保护臭氧层的有关项目,一些研究人员也因此转入到了其他研究领域。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保护臭氧层工作一定能最终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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