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目标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
据悉,“2011计划”将从2012年开始实施,四年为一周期,按照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三个阶段开展。在充分培育并达到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由协同创新体(高校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提出“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请。国家每年组织一次评审,按照一定数量和规模,择优遴选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
“协同创新”为“2011计划”的亮点,改计划申请将面向各类高等学校开放,不限定范围,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与各类创新力量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创新要素有机融合的新机制,促进优质资源的充分共享。
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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