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北大、清华正在推进包括产权关系、人事关系在内的一系列校企改制工作。媒体对这一事件高度关注,并称清华校办企业名称中“清华”招牌年内摘掉。那么,清华同方、清华紫光中的“清华”冠名是否真的会被摘掉?指导意见实施以来效果到底如何?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志民。
规范是为了在发展中推行现代企业制度
记者:200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发布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李志民:近些年来,高等院校的科研实力越来越强,科技产业发展迅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高校企业发展势头强劲,规模不断扩大,在深沪港通过直接或借壳上市的高校科技企业近40家。一批高校科技企业已成为海内外知名的企业,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声誉。在推动国家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高校企业在发展进程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国有企业的弊端,也有民营企业的不规范,突出表现在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不顺、学校直接承担企业运营风险;管理体制不规范、学校对企业行政干预过多;缺乏投入“撤出”机制等。
各级领导十分关心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和发展。陈至立同志对高校科技产业工作曾作过指示,指出: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克服困难,经过艰苦努力,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产学研紧密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道路,是一种创举,具有中国特色;高校科技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是由于体制不顺所造成的,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关系,在不断发展中逐步得到解决。教育部周济部长也多次强调: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方针,大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高校科技企业积极发展,把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学科技园的事业以更快的速度、更大的规模、更高的水平继续推向前进。
校企是否摘掉学校冠名:股东大会说了算
记者:清华大学最近采取了校企取消“清华”冠名的做法,您认为这种变化是否有利于清华校企的发展?
李志民:校名对于企业而言是一种无形资产,在58号文件中对校企冠名有着明确的说法,强调学校的冠名权一定要严格限制,但是执行过程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比如代表学校管理资产的投资公司(清华成立的控股有限公司,北大成立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可以冠校名的。
校企改制的两个实际意义:一是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主体缺位的问题。是要按《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善校办产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改变过去学校对企业的管理模式。从行政的隶属关系、上下级关系,变成以《公司法》为依据,以出资额多少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力,学校与企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今后用校名的关联企业要严格控制,强调的是今后,对现有公司,比如,清华同方、清华紫光我们希望他们逐步去掉清华冠名,但是要条件成熟,并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
高校科技企业摘冠,并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学校说了算。要符合法律程序,要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兼顾学校、企业利益;要以《公司法》为依据,由股东大会决定,成熟一个改一个。
记者:从《指导意见》发布到现在,两所高校校企改制的进程如何?对于更新高校对于科研的观念方面起到哪些作用?在改制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李志民:2001年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开始组织实施了“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简称两校试点)工作。2002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复了北大、清华的规范校办产业管理体制试点实施方案,两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校领导亲自挂帅。目前,清华大学确定了院、系等二级单位所办企业的处理方案;全校确定的第一批清产核资企业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针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正在逐个公司研究和解决补办规范手续的问题,并研究撤并公司过程中资产以及债权、债务、人员、售后服务等善后问题的处置办法;并对校企冠名问题做出了严格规定。北京大学对于校内二级单位创办的15家独资企业也分别确定了处理原则,制订了关停并转的具体方案;制订了在校企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处置方案;拟将以北大冠名的企业控制在10家左右,其余的将逐步清理。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也已批准同意北京大学成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清华大学成立“清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代表学校统一持有、经营、监督和管理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
遇到的问题,主要还是观念问题。在改制过程中,学校的领导、科研人员给了很大的支持,但这种改制与人们以前的观念有相冲突的地方。在改制的过程中,也希望能够转变高校中的一些传统观念,比如以前教授们仅仅把科研看成是荣誉、地位的象征,把科研看成是评职称和晋升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方面,我们希望确立科研是为人类服务的观念,科研应以人为本,广大人民应是科研成果的最终受益者,也就是说科技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为经济发展服务,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精神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意识。在将科研成果转化的同时,培养一批人,摸索出一套制度,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不应该只培养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应该培养各种创新型人才,也包括企业家。
尽管高校科技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总体来说,校办科技企业还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其发展模式和运行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摸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方式,为发展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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