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与教育部签署“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在该“备忘录”中,北京给出了义务教育均衡时间表:2015年全市16个区县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教育部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初步均衡和基本均衡。
教育部提出,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要达到基本均衡的目标。北京市将基本均衡的目标定在了2015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将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提高分担比例,增加财政困难区县转移支付额度,各级财政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同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列入区县人民政府和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列为重要基础性设施,优先规划,确保质量。
“备忘录”还特别提到: “十二五”期间,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逐年增长。探索建立均等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明显缓解择校现象的体制机制。
名词解释
初步均衡
办学条件之间的差别要明显缩小,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基本形成,在一些地方存在乱收费的问题也要基本得到遏制,向“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方向努力,并且在一些地区优先在县域内实现办学条件大致的均衡配置以及校长、教师之间的流动。
基本均衡
不光是县域内均衡,在更大的范围内也做到大致基本的均衡,而且进一步加大城乡义务教育统筹的力度,使农村教育不再成为短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要成为标准化的学校,消除薄弱校,使教师之间的流动,特别是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在学校之间、城乡之间的流动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大大提升。(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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