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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公布
2013-01-29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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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公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2013年1月29日发布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

  此次评估,是该中心连续10年自主开展的第三轮学科评估,历时一年。评估对象是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以高等学校为主,兼顾科研院所。这是一个服务性、开放性的评估,学校根据需要,自愿参加,无需交纳评估费用。

  学位中心开展学科评估的目的,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精神,以及贯彻教育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30条、“2011计划”协同创新的要求,通过评估,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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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中心是事业单位,并不具有行政管理权。但此次评估,仍受到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尽管是自愿申请参加,仍有390多个单位的4200多个学科参加,学科参评率比上一次增长79%。除2所“211高校”外,其它“211高校”、“985高校”均参加了评估。全国高校中的国家重点学科,参评率为93%,博士一级授权学科的参评率为80%。许多省市也十分关注本次学科评估,表示会充分利用评估结果,促进本省市的学科建设。这反映出学校和地方近些年对学科建设和提高质量的重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相对其它评估,学科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抓住了学校发展的关键点。

  纵观这次评估,体现了“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协同创新”的思路,按照“科学客观、严谨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质量、成效、特色”导向,彰显了强调了质量,淡化规模,树立学科评价的正确导向;创新了学生质量评价模式,开创学生质量评价的新视角,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强调学生为本,注重“在学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质量相结合”的评价理念;创新了学术论文评价模式,营造学术论文评价的良好氛围;改变了科研成果评价模式,强调学科的社会服务能力,并邀请大批行业和企业人士及所有参评单位本学科专家对学科的社会声誉进行评价,形成了“崇尚创新、重视质量、社会参与”的科研评价新模式;分类设置了指标体系,突出学科特色,强化分类指导等五大特色。

  评估结果表明,近年来国家重点建设投入和学校加强学科建设成效显著,评估结果在前五位的学科中,超过75%是国家重点学科,“985高校”占73%,“211高校”占84%;国家新学科目录调整对促进学科特色发展初见成效,适应需求性增强;评估结果体现出学科发展的状态和规律,与前两次评估比较,传统学科评估结果相对稳定,新兴学科有一定波动,而一些学科内涵界定比较宽泛的学科评估结果变化相对较大;分类特色指标体系比较科学地反映出特色高校学科建设成效,专业院校的得分明显提升;较客观展示了高校的整体优势、特色与发展状态。

  学位中心下一步还将结合这次评估,为学校和有关单位提供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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