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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创新体系(大学)框架基本形成
200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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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11工程”建设、“985工程”建设以来,我国高水平大学的办学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高等学校总体实力增强,已经形成了一批规模适当,学科综合和人才会聚的高水平大学。这些高水平大学已经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主要基地,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源头,在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牵引和带动作用。目前,国家创新体系(大学)框架已基本形成。

  国家创新体系(大学)由三个金字塔和一个平台组成。一个金字塔是知识创新体系,它的顶层为国家实验室和大科学中心,中层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底层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另一个金字塔是工程技术创新体系,顶层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未来的国家工程实验室,下层依次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第三个金字塔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一个平台就是成果转化与服务平台,包括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985工程”二期启动之初,教育部党组即明确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重点任务,要求将65%的经费用于平台建设。有关高校共建设平台252个,有效地推动了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截至目前,在国家正式批准试点的6个国家实验室中,依托高校建设的占一半以上。国家重点实验室183个,依托高校113个。“十五”期间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与管理继续加强。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达到42个,占全部工程研究中心总数的35.3%。经科技部批准,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40个,占全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的29.4%。“十五”期间,教育部高校已建立了一批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若干个军工科研生产基地趋于成熟。到2005年年底,经科技部和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达到50个。教育部与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合作,在高校建立了7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统计数据显示,高等学校日益成为国家基础研究主力军、高新技术研究重要力量地位日益凸现,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十五”期间,高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973计划项目85项并担任首席科学家,占立项总数的54.5%。“十五”前4年,全国高校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8921项,占立项总数的77.9%;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56项,占立项总数的56.2%;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393项,占立项总数的63.3%;获准创新研究群体42项,占立项总数的52.5%。

  “十五”期间,教育部在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作为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主持部门实现了零的突破。截至2005年年底,共获得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250项,获得国家资助超过1.7亿元,经推广和转化的各类鉴定成果逾500项,推广和示范面积超过百万亩,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几十亿元。

  “十五”期间高校承担的863计划项目数和经费额始终保持在全国总数的40%左右。2002年启动的12个“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高校科技力量积极参与。集成电路设计专项高校获得经费5984万元,占经费总数的36%;软件专项高校获得经费11070万元,超过经费总数的60%;电动汽车专项高校获得经费5236万元,占经费总数的35%;“功能基因组和生物芯片”专项中,高校承担11项,占项目总数的44%;“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专项中,高校主持3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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