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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在青海宣讲全教会和教育规划纲要
2010-08-02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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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教育部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宣传活动第二宣讲组组长、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希,来到青海师范大学,向青海省各高校及高职高专领导,部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来自省、州(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约200人,作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宣讲报告。报告会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云龙主持。

  陈希在报告中首先阐明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时代背景。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7月13日至14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教育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竞争新形势的迫切需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的迫切需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而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

  陈希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刻阐述了教育的重大作用,全面提出了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思想,发出了全党、全社会共同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奋斗的伟大号召。刘延东国务委员的总结讲话,着重强调了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对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中央领导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的重要指导意义,认真落实好各项部署和要求。

  陈希在报告中介绍了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的主要特点:第一,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为教育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第二,开放、民主、透明的方式,为教育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民意基础;第三,牢牢把握了基本原则,为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提供了充分的科学依据。他指出,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基本精神集中体现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五个必须”。第一,必须优先发展教育;第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第四,必须促进教育公平;第五,必须重视教育质量。这“五个必须”是一个有机整体,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总体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

  宣讲会上,陈希还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战略”、“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等几个重要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阐释。

(记者 郭风波)


  相关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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