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006-2010年工作总结
教育部高等学校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一、编制地理科学类专业规范
本届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从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角度出发,把加强学科建设、制定地理科学类专业规范,作为本届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 明确分工,共同参与
2006年10月12-13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地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西北大学召开了2006年全体委员会议,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和委员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大会,并于10月12日下午至13日上午召开了分委员会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分教指委承担的“地理科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研制”、“地理科学类专业评估研究与实践”等任务进行了充分交流和热烈讨论,并明确了分工。北京大学蔡运龙教授牵头并负责总论部分;兰州大学王乃昂教授、张建明副教授负责研制地理科学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专业评估研究与实践,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具有地理学理科教学基地的院校参加;中山大学陈俊合教授负责“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研制和专业评估研究与实践,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参加;北京大学秦其明教授负责“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研制和专业评估研究与实践,武汉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等院校参加。
参加会议的委员建议:地理学类指导性专业规范研制应当统筹考虑,兼顾地理学、各专业和专业方向三个层次。地理科学类三个专业都必须保持地理学基础教学课程,专业课程要有一个最低的门槛,只有课程门数、课时数和教学内容都达到这个门槛,才能成为地理学类的专业。建议加强课程之间的联系,避免不同课程中内容的重复,注重培养地理学专业学生的地理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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