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1.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已有三届毕业生、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培养目标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的高等学校。
(2)申请学校应向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认证(试点)工作组(一下简称认证(试点)工作组)递交申请报告。
(3)申请学校必须在提交申请报告的同时交纳申请费。
2. 申请报告
申请学校应向认证(试点)工作组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见附表)。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学校概况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简史。
(2)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组织状况。
(3)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师资状况及在编教师简表。
(4)学校总体图书、期刊状况,以及专业图书、期刊状况,包括电子图书文献资源状况。
(5)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实验室、计算机室和仪器设备状况。
(6)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教学培养计划和教学情况。
(7)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教学经费。
在报告中应对上述所列各项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 申请审核
认证(试点)工作组收到学校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后,将对学校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申请”或“拒绝受理”的审核决定。
二、自评
1. 自评目的
自评是申请认证学校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对自身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和教学培养计划是否达到《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认证指标体系》)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阶段的重要工作,自评报告是学校向认证(试点)工作组递交的文件,要对专业教育认证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以供审核。
2.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应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自评报告的产生应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的原则,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应组织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
3.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共分前言、办学思想(含目标与特色)、院系全面情况、教学培养计划、科研与生产及交流活动、对上次考核报告的回复及上次认证以来的主要变化和发展(首次认证无此项)、自我评价、附录等八个部分,应按顺序逐条陈述。自评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报告中所陈述的论点应有翔实材料证明,以供审核。
自评报告各部分的内容及要求分述如下:
(1)前言(最多1000字)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的现状及历史。
(2)办学思想、目标与特色(最多2000字)
① 认证学校开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办学思想。
② 认证学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教育方法。要求参照《认证指标体系》,说明院系对学生培养的明确要求。
③ 认证学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办学特色。认证(试点)工作组鼓励各学校在保证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办出本校的特色。报告可对此做出特别的陈述。
(3)院系全面情况(最多5000字)
①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学校的有关背景。
②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人员情况。
学生:生源,学生的入学素质,学生的背景特色,招生人数,毕业生情况调查分析。
教师:来源,教师人数(在编及编外聘请分别列出),职称构成,年龄结构,学缘、学历和学位结构,专业技术构成,背景特点,进修情况。
职工:人数,素质及参与的工作。
③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图书情报资料及教学设施条件。
资料: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图书资源等教学资料的规模和发展状况。
实验室:实验室的种类、设备规模及发展状况。
计算机:规格、数量。
报告应着重说明以上各项资料及设备参与教学过程的状况。
④ 组织机构
学校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的行政及教学组织机构设置,对教学培养计划形成与执行的影响,有关决策过程和组织保证(如学术、学位、职称评定、分工管理等)。
⑤ 经费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教学经费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4) 教学培养计划
①四年内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教学培养计划的发展变化情况。
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开设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学分以及任课教师和执行情况。
③ 学校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能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教学培养计划提供的公共课程及各类学科的选修课程情况。
④ 按照《认证指标体系》安排的课程。
这是自评报告的核心内容。报告应着重围绕《认证指标体系》中规定的课程以及课程之间的相互联系予以论述,尤其对核心课程的地位与作用要表达清楚,以证明所提供的学习内容能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每一条款都应该分别提供出相应教学环节和学生学习成果以示证明。
⑤ 课程建设情况。
主要介绍教学培养计划中核心课程的建设情况,重点应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主干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和课程的建设情况,以及特色课程的建设情况;各门课程的师资配备、经费来源、教材建设、教学资料积累,并提供有关教学效果的充分证据。
⑥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教学培养计划的特色。
认证(试点)工作组鼓励各学校在保证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出并实施具有各自特色的教学培养计划。
⑦ 教学管理水平。
报告应陈述有关教学管理的情况,如各类教学文件的归档制度,学籍管理制度,保证教学培养计划实施的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职责、程序文件、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的说明。
报告中所涉及的教学文件、文献资料、规章制度等记录文件应做到有案可查,以备考核小组调用核查。
(5)科研、生产及交流活动(近四年内)
① 科研及学术活动。
记述教师、学生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形成办学特色等方面所做的学术科研活动,并提供实际成果。
② 生产及实践活动。
记述教师、学生在促进学校与社会联系方面所做的生产实践工作,并提供实际成果。
(6)对上次考核报告的回复(首次认证无此项)
① 上次考核报告。
② 学校对上次考核报告所提意见的逐项答复。
③ 对上次认证中未达到《认证指标体系》的项目所采取的改进措施及其效果。
(7)自我评价
① 自评过程(最多1000字)。
说明自评过程以提供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的证明。
② 自评总结(最多2000字)
围绕教学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总结办学经验,明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的优势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及发展计划。
(8)附录(以近四年为主)
① 教学文件:教学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时安排及主要内容(标题),任课教师的情况。
② 各年级正在执行的教学培养计划。
③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所在院系教师的名单、履历。
④ 由学校组织的有关德育、体育评估的结论及数据。
⑤ 教育部规定的外语4级考试的毕业班通过率和外语平均成绩。
⑥ 图书、期刊、音像等教学资料统计数据。
⑦ 实验室主要设备清单。
⑧ 历届毕业生反馈的有关资料。
⑨ 教育部对学校整体办学、教学工作的评价或评估结论。
三、必要准备条件
1. 申请认证学校应在位于学生作业、成果展览现场或附近为认证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陈列考查所要求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展示一系列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包括差生和优秀学生的文字材料和实物。
2. 入校考查应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进行。
3. 申请认证学校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