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学专业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
地球物理学与地质学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1.我国高等地质教育的发展历史
地质科学是一门研究地球的科学,主要研究地壳和地幔的物质组成、各种地质作用、地球的形成与发展演化历史及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应用等。地质科学的根本任务在于认识地球,并利用这种认识去探索与保证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和优化人类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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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已有近200年的历史。我国现代地质教育虽然可以追溯到1862年洋务派建立的同文馆,但是高等地质教育是从1909年京师大学堂在格致科(相当于现在的理科)中创办地质学门(相当于现在的学科系)并招收第一批学生开始的,这是我国理科教育的首开学科,而地质工科教育的首开学科应为北洋大学于1895年创办的采矿冶金系,这足以说明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对地质矿产人才培养的重视。
1912年京师大学堂改称国立北京大学,后曾暂停招生,1917年北京大学地质学门恢复招生,当时学制为3年。1919年改"学门"为"学系",改本科学制为4年,教学采用选课制,课程逐渐规范化。1921年国立东南大学设立地学系,涵盖地质、地理、气象等学科,竺可桢为创始人。1924年孙中山创办广东大学,地质系随之建立,1926年更名为中山大学,1927年成立两个地质调查所,隶属于地质系。1928年东南大学改名为中央大学,1930年地学系改称地质学系,即为现今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之前身;地理气象门也独立建系。此后,清华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等也相继设立地质学系(科或组),据不完全统计,到抗战前夕,全国共培养地质人才约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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