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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05-11-21    教高司函[200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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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部直属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校各个学科教学中的指导作用,我司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和开展本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3)制定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4)承担专业评估任务。

  (5)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任务。

  (6)组织有关教学工作的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

  3.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包括三方面的专家: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专家、企事业单位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行业部门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关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

  4.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是: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热心本学科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思想活跃,原则上具有教授职务(高等学校外的专家原则上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6)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推荐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5.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一般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根据需要可设置分委员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

  6.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建方案。

  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历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政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档案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经济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已推荐)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工商管理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公共管理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已推荐)

  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已推荐)

  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理工科类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农林院校计算机与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医药院校计算机与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数学与统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数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数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统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物理学与天文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物理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天文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制药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化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力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生物科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生物工程与生物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生物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地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地质与地球物理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大气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海洋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环境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环境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材料物理与材料化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金属材料工程与冶金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电子信息科学与电气信息类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轻工与食品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轻化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热工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仪器仪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地矿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地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矿物资源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委托国务院相关部门聘任和管理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在任期结束时另行通知。经济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推荐工作已结束,此次不再推荐。

  7.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1)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向我司推荐省属学校专家。

  (2)行业部门(协会)推荐高等学校之外的本行业专家。

  (3)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及国务院其它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直接向我司推荐专家,并请向我司推荐高等学校之外的行业专家。

  (4)上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直接向我司推荐专家。

  (5)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的专家推荐不超过2人。

  (6)高等学校须承诺为本校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7)各推荐单位向我司报送正式推荐公文,同时须将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用电子邮件发至我司(行业推荐可用Word格式),填写项目不能缺少,邮件地址:gaojs_cfc@moe.edu.cn 。不必将推荐专家的纸质推荐材料寄送我司。推荐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27日。

  高教司文科处联系人:刘向虹;电话:010-66097329

  高教司理工处联系人:李茂国;电话:010-66097821

  高教司农医处联系人:石鹏建;电话:010-66096378

  高教司财法处联系人:吴 燕;电话:010-66097827

  技术咨询:季 星:电话:010-66097859

  附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抄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附件: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

字段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类型

字段宽度/格式

字段说明

1

申报人序号

自动编号

默认

 

2

单位名称

文本型

30

学校、单位名称

3

部门名称

文本型

25

所属院系、部门名称

4

姓名

文本型

10

 

5

性别

文本型

1

 

6

出生年月

日期/时间型

默认

自定义格式为yyyy/mm

7

民族

文本型

10

 

8

学术职务(职称)

文本型

25

 

9

行政职务

文本型

25

 

10

学位

文本型

10

 

11

专业

文本型

12

 

12

专业方向

文本型

20

 

13

毕业学校

文本型

50

 

14

是否上届委员

文本型

30

详见填写说明2

15

推荐委员会

文本型

20

严格按照推荐委员会名填写

16

推荐分委员会

文本型

25

严格按照推荐分委员会名填写

17

通信地址

文本型

55

 

18

邮政编码

文本型

6

 

19

联系电话

文本型

50

详见填写说明3

20

邮件地址

文本型

30

 

21

传真号码

文本型

30

详见填写说明3

22

数码照片

OLE对象型

默认

Bmp格式,详见填写说明4

23

工作简历

备注型

默认

详见填写说明5

  填写说明:

  1.数据库请使用Microsoft Office Access 2000或以上的版本,数据库中创建表名为“推荐单位名称”,如合肥工业大学推荐表,其推荐表名即为“合肥工业大学”;数据库导出保存名同样为“推荐单位名称”,格式为:Microsoft Office Access ,文件为“推荐单位名称.mdb”,请直接或将其压缩后作为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2.仅指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如是委员,请填写委员会名称;

  3.多个号码之间用“、”分隔,固定电话和传真号码请按照:区号-电话-分机(H/O)的格式填写,如填教育部办公室电话:010-66097859(O);

  4.数码照片必须使用Bmp格式,尺寸180x260,为推荐人标准像,请直接添加进入Access数据库;

  5.须包括教学、科研经历,讲授过的课程,发表的教学论文,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得的奖励;在被正式聘任为教育部高等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员后,此份工作简历有可能被公开,请认真填写,字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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