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95号
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已经进入了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发布后的专业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司决定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介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的新观念、新标准和新要求。
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框架)》(见附件)研究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请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下载,网址为 http://www.moe.edu.cn,不再另附 )内所有专业的专业介绍;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内的专业有调整,则我司将另行通知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新调整的专业进行补充研究制订。
三、专业介绍研究制订工作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届时请以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为文件名(如哲学专业,以“010101哲学”为文件名)提交电子版(03版WORD文档)。
专业介绍是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请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研究,以确保这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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