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工作思路和关键举措
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浙江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切实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浙江省高等教育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落实以下基本工作思路和关键举措。
一、结合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强化提高本科教育质量中心工作
1、强化高校科学分类、合理定位及协调发展
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引领,以学科和专业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竞争力。对高校实行分类指导,注重顶层设计,引导高校科学分类、合理定位,突出重点,强化特色。鼓励和支持高校从自身条件出发,在各自领域与层次办出特色和水平,克服同质化倾向。重点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加快建设成世界一流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所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学成为国内知名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若干所特色教学型本科院校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2、切实树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坚持育人为本,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高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高校资源优先向教学领域集中配置,各项资源努力向教学一线倾斜,提高教师教学待遇。完善基础课程教学,优化通识教育,加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育,强化实践培养。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能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重点加强浙江省亟需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人才培养。严格把教学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落实教授为本专科学生授课制度,严格教学管理,改进评价办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全心全意投入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
3、加强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规划引领工作
浙江省注重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立足高校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发展需要,狠抓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建设工作,强调学校自主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鼓励高校分类发展与特色创新,深入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努力形成浙江省高校专业的块状集群特征。目前,全省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基本形成了“总量控制、预留空间、末位调整、自主优化”的十六字操作原则,科学调整高校专业的存量结构,合理配置专业总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办学效用,突出办学重点与特色,引导高校在专业建设与发展上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4、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借鉴和吸收国外同类高校在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高高校专业、课程、教材、教法等建设水平。重点加大全面学分制教学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程教育改革以及教学模式改革的力度;加强与国外高水平高校的合作,逐步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发展方向的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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