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办消息,浙江省今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如期顺利结束,试卷评阅工作将在春节后进行。在本次统考中有个别考生,因违规舞弊而被处理并作诚信记录。
据介绍,全国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在2月13日开始进行,其中客观题部分由计算机完成评阅、统分等工作。业务科目由各招生院校安排评卷,与省统一评卷同步进行。3月上旬,评卷、统分、核对成绩工作结束后,浙江省将公布报考省内招生院校(单位)的考生成绩。为保障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考生在接到成绩通知后,若认为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在成绩公布一周以内,由考生向一志愿报考院校(单位)提出查卷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查卷只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差错,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
3月中旬浙江省公布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参加浙大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校方研究决定和公布,报考省内其他招生院校(单位)的复试分数线由全国统一划定。而复试、体检、调剂录取由招生单位在4月上旬至5月初进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除加强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今年浙江省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省市共派出143名巡视员到各考点巡考,考场监督十分严格,全省考风考纪良好,施考过程平静有序。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对个别违规舞弊行为都进行了处理,并作诚信记录。有个别考生因为带手机入场而与理想失之交臂。浙江大学考点有位考生早早地做完了试卷,状态还不错,然而在考试结束的几分钟前掏出手机看起时间来,结果他因为“携带与考试用品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场”而违纪,这名同学的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按照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程序,考生对考试机构作出的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受到处理决定之日15日内,向其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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