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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建立待业大学毕业生登记制度
200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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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12月6日电(记者刘茜)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广东将首次建立待业大学毕业生登记制度,明年就业确有困难的大学毕业生可在有关部门登记并推荐就业。新模式新机制的2002年高职毕业生,也将实行与普通高等学校同样的就业政策。

  据了解,预计2002年在广东省安排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将达到13万人,省内院校8.5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0.3万人,本专科毕业生8.2万人),省外院校4.5万人。而2001年在广东省就业大学毕业生人数才9万多。今年广东将首次建立待业毕业生登记制度。省内高校学生毕业时就业确有困难,可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省外院校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可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对这些登记在册的毕业生,学校会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培训、推荐就业。

  今年的高职生在就业上将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视同仁。

  根据有关规定,新模式新机制的2002年高职毕业生,将实行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样的就业政策,由省高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凭此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服务范围以外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交纳培养费;其中,到服务范围外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可免交培养费;到其他国家参股的大型民营、合资企业就业的可减半交纳培养费。

  对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暂缓一年派遣,档案由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户口关系暂留学校一年,一年内落实单位的给予办理派遣手续;一年内仍未落实单位的,下一年由生源市继续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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