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公平和正义应当是法科学生的终生追求。极少数司法人员缺乏正义和公正观念是出现司法腐败的原因之一,因此———
“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经常直接进入司法机关,但他们在从事司法工作之前并没有接受过司法技能、职业操守方面的培训,这应该引起法学教育者的重视。”
12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21世纪亚洲法学教育与发展论坛”上,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孙谦提出的加强法律专业学生职业操守培养的观点,引起了很多与会专家的共鸣。一些高校法学院院长呼吁,法学教育首先应当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忠诚和敬畏,公平和正义应当是法科学生的终生追求。
据了解,从恢复法学院系到今天,已有20多年。目前,我国有240多个法学院(校)系,法学教育工作者为中国培养了一大批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等方面的人才。但有人说,过去的法学院系更像培养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车间,而法学教育在宣传法治精神与原则,营造尊重法律、崇尚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做得不够。
“没有公平与正义观念,就不可能学到和掌握法律的真谛,即使学到一点法律知识,也可能是去钻法律的空子。”福州大学法律系主任朱遂斌教授说,有的“法苑骄子”由于思想素质不好,就可能搞出冤假错案。出现司法腐败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极少数司法人员缺乏正义和公正观念。防治司法腐败要从法律人才的培养做起。法学院系不仅要成为培养法律专家的摇篮,还应成为反对司法腐败的阵地。
法理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也曾经指出,法学教育在专业知识方面的培养应该说是成功的,但对学生如何形成对法律的信仰、崇拜方面的培养是不足的。一生追求公平和正义应该是一个合格法律工作者的起码素质。但我们现在一些即使是从正规法律院系毕业的司法人员、律师,也存在法律工具主义倾向,有些律师仅仅把法律当成谋生手段,而有的权力执掌人又把法律当成治人手段。
如何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中山大学法律系主任黄建武教授说:作为精英教育的法学教育,应当培养法律精英的品质。在专业方面,法学教育要培养学生对法的价值的理解和认识,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和正义的信念。这些价值包括对人的尊重,对人权的保证,对自由、公平、效率的追求。学生只有有比一般社会成员更强的正义感和信念,才不会仅仅把法律知识作为自己谋生的工具,才能够运用法律服务社会,不计较个人得失去实现社会正义。
在法学学生的修养方面,黄建武教授认为,法学教育应当培养学生更严于律己、更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的作风。他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状况应当是一般社会成员的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