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洪军)辽宁省日前出台《关于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10项具体措施,力促全省高校的建设和发展。
据了解,这10项具体措施是:加强高等教育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投资入股办学;坚持体制创新,深化高校办学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多种所有制办学新体制;有效盘活教育资源存量,扩大高校办学资源增量,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通过资产置换、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等方式,盘活资产存量,扩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加强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在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作用,鼓励高等学校与地区、企业、科研机构建立生产、科研、教学联合体;创造条件启动大学园区建设工程,并通过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综合开发,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一步完善政策,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高校建设与发展,合理调整高等学校收费,分类并分层次制定高等学校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办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引进人才创造宽松环境;在校舍建设用地及解决教职工住房等问题上实行优惠政策,推动高校加快基本建设;积极做好高校新校园周边的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并将高校园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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