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消息:西安市人事局日前传出消息,2002年西安市预计接收各类大中专毕业生超过15000人,目前毕业生就业政策已基本确定。
国家机关原则不再接收应届生
据悉,今年毕业生就业优先保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人才需要;积极鼓励毕业生到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产业施展才华;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国有小型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以及私营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去工作;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和农业第一线建功立业。各级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再直接接收应届大学生(特殊专业除外),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在核定编制内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须先征得人事部门的同意。
大专以下市外生源原则上不接收
对于2002年毕业大专生,大专和大专以下的市外生源,除个别紧缺专业和一些特殊专业外,原则上不予接收;本科生基本放开,只要在西安市找到具体工作单位的,可列入计划予以接收;研究生不受限制,均予以接收并照顾解决家属随迁户口。未经西安市人事局同意,各学校不得将大专以下市外生源直接派遣到市属用人单位,市属用人单位也不得擅自向有关院校发函或接收市外生源毕业生。
与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不能随意变更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如实填写生源和培养方式等内容,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不能随意变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所签订的协议必须及时上报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审批备案,同意后统一向学校发接收函。学校对派遣到市属单位的市外生源毕业生,也必须事先征得市人事局同意。对于本市生源(包括郊县)毕业生回西安市,市人事局不签注意见,由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直接派遣,市人事局负责接收。
三年内找到工作按正常程序派遣
今年凡属计划内招生的大中专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在三年内找到工作单位的,仍按正常程序派遣。报到并就业后一年内因专业不对口或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只要有新的接收单位,可重新进行调整安排。对于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其人事关系及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区县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并办理人事代理。
报到手续如何办
按国家计划派遣到市属单位的非师范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到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报到,持人事局开具的“就业介绍信”和发给的西安市控制迁入市区人员指标卡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凭介绍信和人控卡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到教育系统的,由西安市教委派遣。未经主管毕业生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在计划外接收毕业生。对于未按规定接收的毕业生,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口转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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