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帮困助学的重要举措,自2000年在全国推广以来,深受寒门学子和社会各界的欢迎。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系列问题却使助学贷款的推行面临困难。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要求,去年辽宁省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有70多所,截至2001年11月末统计,该省与当地经办银行签订或达成协议的高校或高职专由上一年的31所增加到43所,累计签订贷款协议金额1.4亿元,签订贷款协议人数1.7万人,而实际发放贷款的高校是32所,且都是中央或省属高校,高职学校和市属高校尚未与经办银行达成协议。另据2001年底统计,辽宁全省累计发放助学贷款7727万元,领到贷款的学生有1.49万人。贷款额占计划贷款额的三分之一,领到贷款的学生占申请贷款学生的近二分之一。这与高校实际需求相差较大。
记者在一些高校采访时,有关人士感叹助学贷款落实难、进展慢。那么,助学贷款推行难究竟难在何处?
据分析,助学贷款难,主要难在银行。由于我国个人信用系统尚未建立,公民的信用意识淡薄,导致银行推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较大。加之助学贷款金额小、数量大,银行投入大量人力,贷款总额却无法与企事业单位的大宗贷款相比,而且贷款跟踪、管理等后续工作难度大,这无疑增加了贷款的推行成本。所以,尽管银行对助学贷款感兴趣,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极有可能知难而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委属和省属重点高校贷款情况较好。如东北大学到目前为止已有1914人获得助学贷款,合同金额3000多万元,是辽宁省启动助学贷款较好的学校之一。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等也比较好。而一般高校、高职学校及市属高校贷款就难以落实。
根据《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高校助学贷款以开户银行为经办银行。但是,当有些学校满怀希望去与经办银行商议助学贷款时,却被经办银行告之不办理此业务。有的银行以没有上级文件(指专业银行的上级银行)等为借口拖延办理。2000年已办理助学贷款的银行(但不是学校开户银行),现在也以不是开户银行为理由停止办理助学贷款。有的银行存在着不敢不贷或不敢多贷的想法,由此规定了许多限制条件,如大一学生不给贷,大四学生不给贷,学费高的不给贷等等。也有的银行对申请贷款学生的学习成绩提出要求,以学习成绩来衡量还贷能力。更有个别银行以设置繁琐的贷款手续来限制学生贷款。
当然,影响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的因素还包括学生。作为助学贷款链条的用户终端,最需要贷款的贫困学生对助学贷款存在错误认识,或者觉得贷款不光彩,不肯“背债”;或者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担心将来无力还贷。另外,贷款手续的复杂,也使一些学生望而却步。
基于助学贷款面临的问题,有关人士认为,高校作为助学贷款链条的中间环节,对于银行是组织者,对于学生是引导者,因此,学校必须承担起银行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鉴于银行对贷款所担风险的种种顾虑,国家应尽快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个人信贷风险,解除银行方面的后顾之忧。此外,简化助学贷款程序、手续,尽量给学生贷款创造方便,如允许学生父母在其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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