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17日电(记者刘军)今年上海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招生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严格做到“四要、八不准”。
四要:要加强对考试命题、阅卷、登分、投档录取及考场纪律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保送生、推荐生、特长生等招生工作管理,做到“名额公布、民主推荐、张榜公示、严格审核”;要严格对招收“三校生(即职校、技校和中专生”、“插班生”、“专升本”工作监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收费的规定,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八不准:不准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递条子、打招呼;不准违反规定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准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和宴请;不准跳越招生部门自行招生及招收无档案材料的考生;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招收规定区域以外的考生;不准将捐资、捐物、赞助与考生入学挂钩;招生考试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准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介绍、拉拢生源以牟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要求各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不得出现任何虚假、不实,或违反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的各类学生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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