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28日讯 今年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始以来,绝大多数高校招生收费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招生秩序总体平稳。但是,仍有不少学生和家长反映,少数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向学生违规收取“跨省费”、“建校费”、“赞助费”、“扩招、扩容费”、“定向费”,有的学校以招收预科生为名高收费等等。教育部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禁高校招生乱收费。
通知指出,高校招生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2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得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出台任何新的收费项目。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得超过1200元。高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招生期间,不得突破收费标准和另设新的收费项目,对增加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要按已公布的本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学生进校后,也要按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转专业费”和其他费用。
通知强调,高校收费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力量对今年招生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要切实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学生。对顶风违规收费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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