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好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一直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心。中央自1994年起,每年都动用总理预备金,专项用于对中央部、委属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在1998年夏季洪涝灾害发生后,中央财政又特拨专款,用于补助家在灾区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与此同时,在国务院领导的关心、关怀下,自1987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和各地政府一直致力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种体系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来,其主要内容包括“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
——奖,是指在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学生和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
——助,是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贴补其在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
——补,是指困难补助。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拨出一定的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国家还规定高校每年都要从所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左右的资金,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加大对特困学生的补助力度;
——减,是指减收或免收学费。国家已经做出规定,对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减免学费。同时还要求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区别情况减收或免收学费;
——贷,是指由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
此外,这些年,为保证刚考入大学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教育部还明文规定各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补、减”等不同的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与此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地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社会各有关方面,也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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