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专科生2001年在毕业前夕受到退学处理,原因是他补考后仍有两门主科不及格。他事后查阅了教育部制定的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发现补考后3门主要课程不及格才应退学,于是他和家人一直在申诉。
这名学生叫樊壹,1998年从四川绵阳考入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数学系学习了3年共6个学期后,于2001年6月得到了教务处签发的退学通知。
通知中说,数学系九八级二班学生樊壹第四学期结束时,因3门主科不及格应退学,该生向学校提出了跟班试读的申请并得到批准。第五学期结束时经再次补考,樊壹同学仍有两门主科不及格,根据《成都师专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学校研究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樊壹感到深深的懊悔。他告诉记者,自己考入成都师专后,由于喜欢文艺,加入了校内几乎所有的文学社团,踢足球、下象棋也占去他不少时间。而上有些课时他就没有这样愉快了。他说,上数学分析这门课的老师说话带有浓重的口音,他听起来很吃力,使他渐渐失去了听课的兴趣,放任的结果就是不及格。他在第五学期遭遇了人生的滑铁卢——第一、四学期的数学分析补考仍不及格。第六学期快结束时,教务处通知他被退学。
他灰头土脸地回到绵阳市梓潼县仙峰乡的老家。花了3年时间,用了几万元钱,连个毕业证都没得到,樊壹的父亲为儿子叹息不已。他碰到成都天则律师事务所的宋雯婷律师,意外得知儿子还不够被退学的条件。
宋律师12日告诉记者,教育部1983年制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第三十条规定,学期考核成绩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有3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予退学。因此樊壹不应该被退学,成都师专教务处的做法,侵犯了他接受教育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权利。
记者9月11日赶到成都师专采访,校宣传部陈部长表示,现在办学竞争日益激烈,各校都在争生源,成都师专对学生当然十分珍惜,决不会草率处理学生。
樊壹的父亲对记者感叹,这件事情的发生,樊壹自己要负很大的责任,他应该减少在文艺等方面的投入,千方百计考试过关,实在学不动数学分析这门课时,应申请转系。另一方面,也希望成都师专对他这种学生因材施教,当年钱钟书考清华大学时数学只得了十几分,而国文满分,还是被录取,终成大师,那么成都师专能不能也不拘一格培养人才,而不是简单地做退学处理呢?他将申诉书递到了四川省教育厅,对方正在办理之中。
樊壹现在已经到了广州一所私立学校初中部担任物理和历史教师,并成为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自考专科生,已经考过了3门。他说过去的错误不会再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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