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高校在过去5年(1998年—2002年)被纪委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0宗153人。高校已成为“新的腐败“重灾区”。为此,从昨天起,广东省检察机关“同步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进驻高校。
广州地区高校五年查处153人
昨天上午,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与暨南大学校长刘人怀签约,就该校有关基建工程等实施“职务犯罪同步预防”。检察机关到高校“设防”,这在国内尚属首次。省检察院透露,要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把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广东的高校。
在签字仪式上,刘人怀毫不讳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已不再是一片净土,从以往的职称评聘、科研立项、成果鉴定评奖、学位授予等方面出现的学术违规现象,到当前暴露的基建、招收特长生、后勤、物资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表明高校已成为“新的腐败重灾区”。
据悉,从1998年至2002年,尤其近两年发生在高校的腐败案件有上升趋势。据统计,单广州地区高校5年共发生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00多宗,其中,被纪委立案查处110宗153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5宗39人。
高校认为检察机关进驻有必要
张学军介绍,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不断加大对高校的资金投入,用于学校的工程建设和教学设备购买等,但由于管理体制的漏洞,这些资金未能完全“用到该用的地方”。虽然高校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治理“校园腐败”单靠高校本身的力量不够,有必要引进检察机关的专业预防。
刘人怀表示,暨大教学规模及招生人数将不断扩大,政府投入了近6亿元,检察机关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好比“及时雨”。
■高校典型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官进驻高校防腐败
省检与暨大签订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协议,此举在全国属首例
广外基建处原处长冯贵权受贿案
1995年1月至2000年4月间,冯利用其主管基建工程项目及审批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职务便利,为承建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8500元人民币。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暨大体育部原副主任李兆森受贿案
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李在招收体育特长生和为本校新生采购校服的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家长及服装厂负责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2.4万元。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广工设备处原处长黄松发受贿案
1993年2月至2000年2月间,黄利用主管学校实验室的规划、建设、改造、维修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买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款共计人民币54600元。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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