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学期开始,同处湖南省长沙的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的16000多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将可以在四校间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日前,这四所学校正式签订了“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互选协议”。
按照协议,从2003年秋季起,四所学校的研究生优质课程主讲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可互聘;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可在四校内跨校选修已被认定的优质课程,其学分按课程所在学校的学分计算;其他课程的互选和学分互认,四校也可进行协商,达成共识;研究生可申请第二硕士学位;研究生跨校选修课程的收费按选课学分计算,聘请优质课程教师上课的收费按学时计算,收费标准由四校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协商确定。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这一改革,从2003年秋季至2004年春季,研究生跨校选修课程暂不收费。
为配合此项工作,此前湖南已组织专家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出38门“精品课”,其中今年秋季四校研究生能互选的已有25门,省内其他高校申请并经四校同意后,也可加入优质课互选。同时,湖南还组织研发了基于互联网的“湖南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互选网上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选课报名、管理等都可在网上进行。研究生选定课程后,可先试听一周,不满意者可退选。优质课程的有关信息,如课程教材、教学大纲、预修课程、学时、主讲教师简况、课表、可接受校外听课人数、考试安排等,必须在信息系统上上网公布。四校还共同成立了一个“管理办”,以协调相关事项。
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认为,实施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互选,对创新和完善研究生教育制度,促进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效益和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促进湖南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发展与建设,应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对外开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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