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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0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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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键是要狠抓落实。重点要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任务目标,落实领导责任。

  目前,高等教育已基本上形成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是要以地方管理为主。8月份,在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温家宝总理再次明确,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社会整体就业工作的一部分,国办发〔2003〕49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整个社会就业工作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统筹和协调力度,真正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突出重要的议事日程,将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各地、各高校都成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要注意发挥其权威作用、领导作用、协调作用。没有成立统一协调机构的,年内要抓紧建立起来。要下大力气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努力建设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领导同志,要积极主动地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同时,要加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作用。高等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对学校就业工作负总责。

  2、要继续完善政策框架。

  我们要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确定的11项政策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措施。

  要不断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模式、方法和手段,建立起与市场机制、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相适应的就业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处理好抓各项工作和制度建设的关系,以改革的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通过加快制度建设保障和促进工作。

  要强化宏观调控的职能,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定期向教育部和省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3、要切实落实已经出台的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11条政策和有关部委、部门、团体的11个配套文件精神。要坚决清理、修改和废止不符合时代要求的、制约或妨碍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打破地区壁垒、行业壁垒,在全国形成有序、公平竞争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制度。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有关政策,确保把待就业的毕业生纳入社会就业服务体系当中。

  高校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十八挂钩”,促进各高等学校真正关心学生发展、关心学生就业,把做好毕业生生就业作为办学的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

  4、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符合“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四化标准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贯通,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更加开放、更加规范的大就业市场。地方政府要在市场建设(资金投入)、市场规范、市场监督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社会上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必须经过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控制招聘会规模,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高校毕业生进行欺骗、欺诈行为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要严加查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大学生就业扶持性政策,打通毕业生到基层、到非公有制单位、到西部以及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渠道。要注意加强与行业的合作,保持与用人单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一批实习基地、就业基地和创业基地。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年底前都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在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做好高校毕业生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高等学校要将校内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长期任务。高校内部要形成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院系领导、年级主任、辅导员以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要机构、人员、经费到位,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今后要重点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的质量。今年要做到大部分高校有合格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500,就业工作经费要确保不低于学校年度学费的1%,加快建立一支热爱学生、素质高、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队伍。

  5、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2004年要实现国家、地方、高校三级联网,教育、人事、劳动等网络和市场互连互通,资源共享。所有省市和本科高校要在明年上半年以前开通自己的就业信息服务网并与国家网互联互通,高职(专科)院校也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力争2005年全部建网。要积极努力,加快实现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建设信息丰富的网络数据库,尽可能多地召开网上招聘会,通过网络快捷、准确地向毕业生提供就业需求信息。要改进、完善毕业生户档托管制度、待就业登记制度、人才储备制度、创业帮助制度,通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场地建设和一系列制度建设形成毕业生就业的服务体系。

  6、要继续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努力转变就业观念,主动积极地到基层和艰苦行业建功立业。

  进一步加大毕业年级学生中的党的建设工作力度,通过党的建设,把优秀毕业生吸引到党的队伍中来,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创业观。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2004年要尽早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实施地方性项目,使这类计划在引导毕业生下基层方面起到开拓、示范、带动的作用。

  7、要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

  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方向都已经明确。面对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当务之急,是加大力度,真抓实干,加快改革步伐。要以就业为导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帮助学生增强适应就业市场竞争的能力;要按照宽专业、厚基础、灵活专业方向的要求,根据就业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加强针对性的专业教学,迅速增强针对性的就业能力。高职要积极实行“订单方式”培养人才,促进人才培养与就业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要加大“双证书”工作力度,2004年要实现80%的高职毕业生都能够取得“双证书”的目标。各高等学校,在今年底到春节后新学期开学前,要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研究2004年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对那些就业困难较大的专业学生,要立即采取开设针对性专业课程,强化就业适应能力和扩大就业面向的措施。要着眼增强学生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渠道,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实习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密切与企业的合作,为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寻找就业岗位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8、进一步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工作力度。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宣传地方和用人单位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动人事迹;大力宣传毕业生自我创业的典型;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艰苦行业工作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到基层光荣、在基层大有可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在社会上营造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尽一切可能,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铺平道路,进一步形成有利于做好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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