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系统性产学研合作机制,包括资源共享机制、人才流动机制、利益和风险分担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对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支撑。建立高水平产学研合作高地,依托滨海工业研究院,打造立足滨海新区,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实体性、开放式产学研示范基地。培养过程拔尖创新人才,围绕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藉助产学研深入合作,搭建培养教师工程实践经验的平台,形成系统培养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长效机制,吸引一批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来校参与教学工作。
为实现方案目标,天津大学制定了五项改革措施。(1)建立产学研组织运行机制。以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为产学研深度合作改革试点平台,探索建立完整的产学研组织运行机制。(2)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在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指导下,以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壮大发展为目标,实现智力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设备资源、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建设,探索基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分配制度和产权使用管理模式。健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机制。(3)促进人才流动。试点建立有利于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有利于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有利于产学研合作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具有工程能力和市场意识的教师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鼓励教师投身学校举办(参股)的科技企业。积极引进业界师资加入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以弥补现有师资工程实践经验缺乏的问题。在滨海工业研究院的产学研实体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吸纳高层次的研发人才;在学校设立企业特聘教授岗位或者讲席岗位,吸引优秀的企业人员到学校任职。(4)创新财务管理制度。以促进产学研合作为目的,强化成本核算,合理使用财务资源,使资金效益最大化。(5)创新工程人才的培养模式。建立依托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相结合,探索“1+X+0.5”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和“3+X+1”的本科生培养机制(X=1-2年),着力提高工程类专业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为保障试点的顺利实施,该方案制定了四项配套政策,出台了两项保障条件。四项配套政策是:(1)学校的配套支持政策。天津大学以滨海工业研究院为产学研深度合作试点平台,给予政策优惠,相对封闭运行。除建设资金支持之外,学校还将在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允许滨海工业研究院根据产学研合作的要求,制订与校内科研项目有所不同的政策,确保改革试点项目获得预期效果。(2)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政策。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已列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新区政府已为此类平台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无偿支持在滨海工业研究院内实施产学研合作的项目,每年的总额度为1000万元左右。(3)基础设施配套。滨海工业研究院首批用于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建筑物将于2011年6月投入使用,其中用于科技项目试验、开发和产品化前期研究的科研用房约4.3万平方米,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办公用房约1.2万平方米。(4)邻近合作企业。滨海工业研究院坐落于天津市临港工业区,该区是港口与工业一体化产业区,是“中国北方以重型装备制造为主导的生态型临港工业区”,是滨海新区的重要功能区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两项保障条件是:(1)政策保障。滨海新区与天津大学、临港工业区签署了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的共建协议,并给与了资金和政策支持。(2)条件保障。在教育部、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大力支持下,滨海工业研究院一期建设项目共55638平方米正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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