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部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协作工作
部地协作形成办案合力,已经成为加强直属高校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在今后的办案协作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主动协调、疏通渠道,以更加有效的协作方式推动高校案件查办工作。
在建立健全线索信息沟通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拓宽案源渠道。根据有关规定,部地任何一方收到涉及校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认为由对方受理更为适宜的,经部地双方直接协商后即可移送对方,必要时可以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部门协调后移送对方。对需要移送对方的举报线索,应尽可能在沟通协商后移送。针对反映的问题或案件线索,已要求学校或本人做出说明的;初核有结果的;予以立案调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以通报对方的;对被调查人采取案件检查措施的,也应及时互通情况。
在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协同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对直属高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部地双方查处权限既有交叉也有不同,查办工作中要加强联系沟通。需要合作开展初核或立案调查的,一般经部地双方直接协商决定,必要时报请中央纪委协调确定。在合作办案方式上,可由一方为主承担调查核实工作,另一方配合,或者双方成立联合调查组;部地双方经事先沟通,可以通过协查函等形式,请对方配合调查。在调查工作过程中,部地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协商解决异地办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在建立健全案件处理协调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办案的最佳效果。高校发生的案件社会影响大,对学校的正常教学和校园稳定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惩治腐败的同时,要维护好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部地一方独立查办的涉及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在批准立案、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重要环节,要及时互通情况;需要事先征求有关党组织或单位、部门意见的,或办案中遇到疑难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解决的,要相互予以协助。对校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在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已经查清的基础上,部地双方应及时沟通定性及处理意见。
在建立健全办案工作交流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拓展部地合作空间。建立组局与有关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交流经验,研讨新形势下加强部地合作的途径和措施。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及时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沟通想法,交换意见,确保协作工作的顺利开展。适时组织专题研讨会,就协作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加强对高校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干部培训,吸收直属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查办大案要案,帮助学校解决办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推行区域内高校联合办案、交叉办案、集中和交叉审理等有效做法,提高教育部直属高校办案水平。
在建立健全案件舆情应对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部地双方应加强与宣传舆论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宣传舆论引导工作。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高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展开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严格遵守案件报道纪律,严把报道口径。加强同政法、宣传等部门的联络沟通,排除对办案工作的干扰。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有关部门和发案院校通报情况,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办案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建立健全办案成果共享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发挥办案治本功能。部地双方要及时交流办案成果和相关资料,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帮助发案高校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督促完善制度,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资源优势,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发案规律、案件特点进行深入剖析,为科学研判高校反腐败形势提供参考依据。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 王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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