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新专业 高校怎样才能说了算?
各环节有效运转 确保高校专业设置切实放权
历经两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从2013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将按新目录执行。与新目录和新规定相伴的是,今后高校可以根据专业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
图为北京大学高考本科招生咨询会举行。CFP
放权于高校,意义重大。那么,高校怎么去使用这一权利?又如何保证高校用好这一权利?记者采访相关人士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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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表格报家底
就新目录和新规定,教育部印发的文件总共100页,其中占了30页的两套表格,告诉高校在自主设置专业时,要具备哪些条件,准备什么样的申请材料。
如果高校要设置新目录中有的专业,就要填写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这一套表格,分9项内容: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2.学校基本情况表;3.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6.教师基本情况表;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如果高校要设置新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则要填好另一套表格《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内容除了上述表格的9项内容,还要加上3个方面:1.增设专业的区分度;2.增设专业的基本要求;3.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我们强调要给学校办学自主权,但任何事情不是无条件的。这些表格的指向很明确,就是高校要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教育部高教司综合处处长韩筠说,她还特别强调:“表格中要求校长亲自签字,这在以前是不做此要求的,想表达的就是责任与权利同样重要。另外,设置某个专业,就要提供这个专业的教师情况,而不是以学校整体师资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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