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媒体报道,齐鲁理工学院文科投档人数仅为该校文科计划数的40%。该校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杏坛学院,今年脱离母体并更名。
就像羽翼未丰的孩子需要父母庇护,一旦成年就将离开父母怀抱一样,一些独立学院经过了在“母体”中十几年的孕育和发展,也要迎来自己的“成人礼”。
2008年,教育部颁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为独立学院设定了5年的改革过渡期。按照教育部规定,独立学院将面临继续作为独立学院存在、转民办高校、撤销或合并等几种“出路”。
这些出路中,“自立门户”对很多独立学院来说显得艰难。按照政策设计者的初衷,举办高校是独立学院的“孵化器”,“扶上马、送一程”。但是,经过多年的依附发展,一些独立学院并没有养成“独立人格”,而是深陷“恋母情结”。截至今年上半年,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的为40余所,而今年6月份教育部网站显示,当前共有280余所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为何难独立?一些独立学院的“成人礼”到底卡在了哪里?这背后暴露出独立学院发展面临着怎样的深层矛盾?
从8号文到26号令
有人曾形容,“独立学院是扩招生下的蛋”。上世纪90年代,中国高校扩招,大学教学资源无法满足汹涌突增的学生数量,部分高校办学经费捉襟见肘。
“当时,一次政协会上有人质问浙江大学校长:合并了四所学校,招生名额没增加多少,怎么对得起老百姓?在内忧外困之下,浙江大学决定办民办二级学院。”浙江省教育厅一位负责人回忆起当时情景:1997年7月18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办学申请由教育部批准,20日学校召开新闻发布会,22日学生开始填报志愿,第一年就招了424个学生。
“民办二级学院的诞生,分流了母体学校的招生压力,使浙大能够腾出更多精力来发展研究生教育,实现了本科生和研究生1:1的比例,另外,60%左右的教师、70%的管理干部也从浙大分流出来。”这位负责人说。而更能解母体学校“近渴”的是每年可以从民办二级学院收取其学费收入的15%-35%作为管理费,这缓解了当时公办学校经费不足的问题。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诞生是个起点,据有关专家介绍,这一年,浙江的20所本科院校中有18所创办了民办二级学院,全国各地的高校也开始模仿江浙模式。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院长甘德安介绍,经过了3年的全面扩招,以民办二级学院收入为代表的高校自筹收入,从1998年的202.2亿元增长到2001年的553.3亿元,占高校总投入的比例也从39.1%跃增到47.4%,占了高校经费的半边天。可以说,这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不过,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一些问题,政府出面规范。与民营经济的命运类似,独立学院经历了一个先发展后规范的道路。”甘德安认为,江浙模式在扩张中走了样。“相当一部分学校在校内办起了‘校中校’,变相地在搞收费的双轨制,制造了新的不平衡。纳税人已经纳税了,为什么还要花高价上公立大学?”
这种“名校办民校”的民办二级学院,母体依赖症严重,因为只有一个股东,即母校本身,他们没有独立的冲动,上缴“校名管理费”不过是从左腰包掏到右腰包,成为公立大学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此背景之下,2003年4月,教育部公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通常被称为“8号文件”),要求独立学院做到六个独立: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号文件”首次将独立学院界定为“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一些普通本科高校按照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不属于此范畴。”据有关专家介绍,随后,一些学院吃到了黄牌(限制招生),一些吃到了红牌(停止办学)。“8号文件”落实过程中,一大批独立学院创办起来,但独立学院总量比原有的民办二级学院有所减少。
“在这之前独立学院一直被称为民办二级学院”,“8号文件”在法律上第一次给了独立学院“名分”,这也使原本不敢贸然行动、持谨慎观望态度的省份,因为政策变得明朗化,开始行动起来。
不过,经过几年的发展,很多独立学院还是“长不大的孩子”,跟在举办高校身后亦步亦趋,“依托”渐渐成了“依赖”。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执行董事兼常务副院长迟云平说:“好比一个富家子弟,没有生存的危机,也就缺乏创业的动力。”
2008年,教育部颁布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为独立学院设定了5年的改革过渡期。去年6月,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过渡期政策为独立学院规范至少提供了6条“出路”:一是与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继续举办独立学院,特别欢迎与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合作;二是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或其他层次民办学校;三是并入公办高校,那些公办高校自己举办,不具备独立校区,具有“校中校”特征的独立学院考虑并入公办高校;四是进行资产整合,现有独立学院合并继续举办独立学院或转设为民办本科学校或其他层次的民办学校;五是由当地政府支持转为公办高校;六是终止办学。
这意味着一些具备了“独立”资本的独立学院到了“分家另过”的时候,“转设”大考揭开序幕。
有研究者表示,过去,有公办大学之名,少公办大学之实;与民办大学有诸多类似,却缺少灵活的办学机制,独立学院这样的尴尬在与母体剥离后将不复存在。
据媒体报道,全国已有40余所独立学院先后转设为民办本科高校,近一年就有8所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本科院校并顺利更名。“不仅1700万的冠名费省了下来,转设还还换来了招生指标、专业设置方面的真独立。”哈尔滨剑桥学院的董事长于松岭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