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9月1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等各种违规的新生一律不予注册。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录取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专升本、研究生新生报考的学历资格进行复查,未通过复核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及时通知学生。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按照规定,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尤其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各高校不得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已经注册学籍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学籍。
据悉,福建省将严防同姓名身份证号重复注册,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联合培养的除外)。
各高校将在9月30日前完成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高职高专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入伍高校新生的学籍将保留至退役后2年内。参军退役大学生复学时,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直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体育类只能在相同类别中转专业)。五年制高职新生将在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
预科生转为正式学生的,由所在高校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转正标注并将预科转正花名册(一式三份)报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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