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2013年起,教育部便规定,除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招生不得规定男女比例。但民间公益组织“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三年来,“211工程”院校的招生性别限制依然存在;被列为例外的特殊院校(专业),更成为性别限制的“重灾区”。
9月19日,公益组织“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发布的《2015年“211工程”学校招生性别歧视报告》(下称《报告》)显示,今年有71%的“211”高校,在部分专业设置了招生的性别限制,比去年上升了7个百分点,接近2013年的72%。
《报告》指出,调查覆盖的80所“211”大学,涉及招生性别限制的主要包括三大类专业:涉及国家安全类(军事、公安、国防)专业的有62所、涉及特殊需求类专业的(艺术、体育、小语种、护理)有24所,涉及艰苦行业类(航海、飞行、采矿、地质等)专业的有7所。
举例而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定,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等专业也只招收男生;中国矿业大学则规定,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北京外国语大学在2015年提前批招生中,阿拉伯语和马来语专业只招男生;郑州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空乘方向)则只招女生。此外,不少院校还在招生章程中明文写入“不适宜女生报考”等文字。
在各界呼吁之下,教育部虽曾于2013年5月发布《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此后,相关要求又在2014、2015年的招生规定中重申。
然而,实际的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报告》称,除上述文件外,教育部并未再就此一问题做出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也未设立配套的问责机制和落实方法,使得文件效力形同空转。
此外,《报告》还认为,对于“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的性别限制,同样不合理,应该全面放开。
性别限制所为何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教授分析,高校招生政策属于广义上的“法律”,应该是人人平等的。若要对入学、招考资格作出限制,除非是出于大家都认可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正当目的,且限制的手段也要能实现该正当目的,否则都可能涉嫌歧视。“而我认为,目前这些性别限制的理由都是不合理的”,张千帆说。
例如,《报告》指出,共有16所“211”大学在播音主持、体育等专业中,为达到“性别均衡”而规定按男女比例1:1招生。但张千帆认为,衡量这种限制是否合适,要从实际需求出发。他建议,可以规定专业所需的现实条件,并在考试中提出具体的要求,“而不是简单划分男女生比例。”
对于国家安全类专业的招生性别限制,《报告》亦认为,这类规定既不符合现代军事技术发展的现实,也不顺应性别平等的大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荣维毅分析,公安院校招考女性的比例,受到了现存警察队伍中,女警察的比例影响。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传统性别观念,都影响了女性从警的比例。女性在警校招生和从警就业的遴选中,都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
但这种现状并不合理。荣维毅介绍说,女性对警察工作中的贡献国际间已有共识。在瑞典等国家,女警察的比例已达到四分之一;但中国的警察队伍,在2013年,女性比例仍仅有13.88%,颇有扩大的空间。
呼吁招生性别限制全面放开
目前,要彻底改变各高校在招生时对性别设限的现状,民间可采取的手段十分有限。张千帆建议,可通过个案的诉讼推动变革。但“妇女传媒监测网络”项目主管熊婧表示,诉讼本身是很艰难的过程,让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面临压力和风险,进行诉讼更是困难。“曾经有一个没有被国际关系学院录取的女生,她的分数比录取了的男生还高。我们鼓励她进行诉讼,但她最终还是放弃了”。
因此,社会组织主动进行政策倡导,遂成为目前主要的维权手段。据财新记者了解,自2013年起,“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就开始每年发布相关报告,并从多个渠道寻求教育部的回应,但从未获得直接反馈。
熊婧介绍,“妇女传媒监测网络”曾试图向教育部举报涉嫌违规的高校,却也未得到回应。今年,“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再次向教育部寄出了《2015年“211工程”学校招生性别歧视报告》及建议信。
“尽管没有直接的回应,(我们知道)教育部会看到这个报告”,熊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