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事故高发期到来,溺水、交通事故、居家安全、网络隐患等需引起注意——
安全不能放暑假
暑假里,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伏龙社区东风小学,医务人员在教孩子们溺水急救知识。新华社记者 郭 晨摄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消防队员为当地明德小学的学生讲解安全用电知识。李宗宪 张怡婷摄
孩子是家庭的掌上明珠。虽然每一位父母都想尽全力把孩子捧在手心,但往往一不留神,危险就会朝孩子步步逼近。而意外一旦发生,对一个家庭来说,可能就是永久的伤痛。
暑假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时光,也是一年中儿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除了常见的溺水、交通等事故外,网络、心理问题等新的安全隐患也日益显现。暑期安全,警钟需长鸣。
溺水:意外伤害的第一凶手
【镜头】 7月13日,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水源地,4名少年结伴下河游泳,结果全部溺水身亡。其中最大的15岁,其他3名均读小学。
《儿童伤害预防倡导》数据显示,在我国儿童伤害死因中,溺水居首位,占儿童伤害死亡的37.7%。
炎炎夏日,游泳正当其时,但常有人不去正规游泳馆,而是到小河、水库等地方“野游”。在暑期,孩子缺少安全监管,溺水事件更是屡屡发生。特别是在农村和城郊结合地区,留守儿童成为溺水的高发人群。
“溺水的孩子往往对自己的水性比较自信。最常见的情况是,在野游过程中,有小伙伴发生危险,同行的孩子以为自己水性和体力够好,于是前往救人。但最终往往既救不了别人,还连累了自己。”浙江师范大学老师孙启夏说:“要知道,一旦发生溺水窒息,2分钟孩子就会失去意识,4分钟大脑神经就会被破坏。”
对此,教育部发布了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交通:步行乘车,严守规则
【镜头】 7月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一栋居民楼前,一名蹲在门前道路上玩耍的5岁男童,突然被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碾入车底,导致全身多处骨折、挫伤。
道路交通伤害是威胁儿童安全的第二大“杀手”。特别是城市里的孩子,整日生活在车水马龙之间,危险无时不在。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事故。
“除了过马路,孩子在路边玩耍时也极易导致交通伤害事故。因为孩子个头小,汽车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视而不见’,从而发生悲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作为家长,应时刻保持警惕,切莫让孩子在路上玩耍。同时要给孩子做好榜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该负责人还提醒,随着家庭用车的普及,儿童乘坐机动车造成伤害的比例逐年上升。有些家长把孩子放在副驾驶位上,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有些孩子随意上下车、喜欢把头和手伸出天窗、车窗,都容易导致意外伤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