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理解中央要求 正确把握政策内涵
——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解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近日,就各地如何顺利落实此项计划,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状况,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了政策解读。
是必须要干,不是可干可不干;只能干好,不能干坏
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为什么还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答:归纳起来,有四个大的背景:一是中央领导有指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李克强、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农村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都先后作出过重要批示,要求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二是国家文件有规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0年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等文件,也都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人民群众有需求。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学生在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不住校学生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可以说,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其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四是地方政府有探索。近年来,不少地方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启动实施了与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类似的工程,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例如,浙江的“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重庆的“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陕西的“蛋奶工程”等,对推动全国的工作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地方探索也急需国家层面的支持和引导。
问: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从2010年下半年以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卫生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2011年8月,袁贵仁部长还亲自带队赴陕西吴起县、志丹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一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比较突出。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年龄段儿童正常值。二是现行“一补”政策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只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的13%。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据初步调查,校外寄宿的义务教育学生还有1239万人,受现有“一补”政策的局限,往往产生“因为不住宿,所以没补助”的现象。三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这些孩子的饮食、营养现状确实令人心疼。
据此,我们得出一些初步判断: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尚谈不上营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贫困县有,在其他地区也有;西部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重于中部,民族县、贫困县、边境县重于其他县;农村学校普遍食堂不足,需创新供餐机制;仅靠地方现有的投入水平,难以解决此问题。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是可干可不干的事,是必须要干的事;而且是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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