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两部委公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近日,两部委发布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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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体现了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有的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有的要求不严,言行不够规范,不能为人师表;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这些问题的存在,虽不是主流,但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通知强调,《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规范》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师德教育,改进和完善师德考核,加强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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