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6月25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依法治校情况与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的两个方面,平衡加以考核,同时,作为考核学校的领导班子重要指标。
文件原文>>《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文件原文>>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要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要作为年度工作的专门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学校依法治校的工作情况,应当根据要求同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向社会公开。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门的机构综合负责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小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有条件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学校的法制工作机构或人员在学校的决策、管理过程中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学校出台有关管理措施、对外签订的合同、实施改革方案等,要由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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