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教育部公布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2012-12-20    教育部

字体大小:

  教育部公布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3年1月5日-7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考试安全工作,积极会同公安、工信、安全、监察、工商、保密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和故意泄露考试试题、制售贩卖作弊器材、组织团伙舞弊、恶意散布涉考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良好考试秩序。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考试期间应对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特别要加强对残疾考生等困难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和服务。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认真履行《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有关部门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教育部 010-82520029,010-66097168
北京 010-82837390
天津 022-23769022,022-23769301
河北 0311-66007121
山西 0351-4161594
内蒙古 0471-3261805
辽宁 024-86981043
吉林 0431-82728932,0431-84605030
黑龙江 0451-82376031,18345033173
上海 021-64518189
江苏 025-83235984
浙江 0571-88906609,13456780007
安徽 0551-63609538
福建 0591-87811582
江西 0791-86765582
山东 0531-86162757
河南 0371-68101612
湖北 027-68880290,18007123210
湖南 0731-88090301
广东 020-38627842
广西 0771-5335583
海南 0898-65325617
重庆 023-67869200
四川 028-85156581
贵州 0851-5952927
云南 0871-65154141,0871-65154792
西藏 0891-6323304,0891-6322440
陕西 029-85221770(白天),029-85455249(夜间)
甘肃 0931-8440636,13993188620,18909319205,13919153761
青海 0971-4393048,0971-6303983
宁夏 0951-6043632
新疆 0991-8758128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教育部举行2023年年终总结会
·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 教育部等三部门发文:加快实现教育经费统计数字化转型
· 教育部,迎来新司长!
· 教育部任命:张峻峰任中国海洋大学校长
· 教育部,去广西了
· 怀进鹏出席第24届中国国际教育年会全体大会
· 建设数字教育平台!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部署推进会
· 教育部与宁夏部区会商会议、教育数字化助力中西部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银川举行
· 教育部高教司司长,有新职!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