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做好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记者3月29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切实做好今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类学校做好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始终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提水平、增实效”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通知要求,要做好安全教育,指导学生珍爱生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把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位师生。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交通安全、校园集体活动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校园伤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好防灾应急演练。
通知强调,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障安全工作。认真建立和完善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卫生制度、消防制度、责任制度、奖惩追究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分解到人;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
此外,通知还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燃气安全自检自查、重大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等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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