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②
中职敞门欢迎职业农民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答记者问
4月3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简称《培养方案》),此举标志着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向广大农民敞开了大门。为何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怎样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职成司有关负责人。
问:这些年农民加速向城里转移,转移出来的大多是有文化的年轻人,而留在农村务农的人员数量急剧减少,素质逐步降低,“谁来种地”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此举对解决“谁来种地”有何意义?
答:“谁来种地”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李克强总理也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使一部分年轻人愿意在农村留下来搞农业,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队伍”。新型职业农民是伴随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完善产生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细胞,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支撑,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本力量。
问: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有什么区别?
答: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区别在于:
一是从身份向职业转变。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加快去除“农民”的身份属性,可以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具有相应社会保障和社会地位的职业化路子,以解决有人愿意在农村留下来搞农业的问题。
二是从传统农业生产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转变。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中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可以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的现代化路子,以解决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的问题。
三是从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可以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家庭经营+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化路子,以解决保供增收长效机制的问题。
问: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关系长远、关系根本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因此需要与此相适应的制度设计和培育体系。我们看到,这次出台的《培养方案》也是经过了细致的考虑。
答:是的。首先我们理清了教育与培训的关系。农业职业教育包含职业培训,但是培训绝对不能代替教育。职业农民的典型特征是高素质,不仅需要知识技能,更需要宽广的视野、综合的管理能力、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诚信的经营意识。农民培训只是侧重于技术和技能,是短期的一事一训,只是告诉农民怎么做,而农民职业教育是全面系统的综合性职业素质教育,不仅解决怎么做,还要解决怎么办、为什么这么做,从观念、理念、道德、技术、能力等全方位提升农民素质。其次,在制度设计中,我们遵循“农学结合、弹性学制”的思路。《培养方案》充分体现农民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高度融合,重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集中学习与农业生产交替进行,顺应农民学习规律,适应农民居住分散、学习与生产兼顾的实际,并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经验,科学设置专业课程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以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为纽带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职业教育制度。再其次,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新型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我们将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以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为主体,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学、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并探索建立国家现代农业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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