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日前印发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指出,将加大对香港、澳门和台湾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力度。
意见透露,将举办港澳青少年内地参访等国民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港澳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加强港澳与内地中小学“姊妹学校”平台建设。举办对台教育交流项目,邀请台湾师生来大陆参加活动,加强两岸教育学术和语言文字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对港澳台免试招生。
意见指出,支持和服务港澳同胞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港澳普通话水平测试。编写出版并推广应用两岸合编的中华语文工具书、科技名词工具书、汉字简繁文本智能转化系统,完善两岸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建设,举办两岸大学生汉字书法艺术交流夏令营和汉字文化创意大会。
意见还指出,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加强教材和师资建设,将国家指导编写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范围。积极开展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学校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子”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完善并适时印发《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指导意见》。启动《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修订工作。加强民文教材的编译管理。推动少数民族学科双语教学资源建设,加强对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的指导和监督,启动建立双语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检测机制。在以少数民族语言为主要社会语言环境的地区,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
意见共分五部分,包括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永恒主题,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坚持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相统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教育宣传;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国家认同;尊重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立足民族又面向世界,增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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